APP下载
机会在手,求职信息实时掌握
    Alternate Text
    APP下载
    Alternate Text
    微信公众号
    Alternate Text
    小程序
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中共宁海县委党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中共宁海县委党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宁海县委党校(宁海县行政学院、宁海县社会主义学院)是宁海县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的重要阵地,是为宁海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咨询研究的红色智库。县委党校下设办公室、教务科、教研室、行政科等4个职能科室,现有编制25名。2016年底,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学校迁至新校区。新校区占地面积62.5亩,投资1.97亿元,拥有教学楼、报告厅、学员公寓楼、行政楼、乡村治理培训中心等基础设施,校园面积目前在全省69家县级党校中位列第八。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择优聘用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4.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

5.事业在编人员须在报名前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公务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计划及条件

招聘岗位岗位类别招聘人数学历学位要求招聘专业招聘范围其他资格条件
教师专业技术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中国哲学、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全球治理、社会管理、工商管理、民族政治与公共行政、统一战线学、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农村经济学、农村发展、政府治理与公共政策、政治学、中国政治、中外政治制度、公共关系学、经济社会学、理论社会学、民俗学、社会史与社会发展研究、社会学、社会政策、当代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党的建设、党的历史与理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社会治理、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全国

备注: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中共党员、年龄等时间计算统一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2.国内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但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涉及的规定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4.在普通高校(含境外)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办法

采取邮件报名。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1月15日。报名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将应聘有关材料发送至906158179@qq.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学校确认接收情况)。报名有关材料:应聘人员填好的报名表、科研登记表(详见附件),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和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报名)、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有获市级及以上奖励的自愿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2. 资格初审

宁海县委党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资格复审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于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回复邮件方式说明理由。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由宁海县委党校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低于招聘计划人数5倍的,按符合条件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考试采取科研能力测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项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单项科目得分不足60分者淘汰。

1. 资格复审。考试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2. 科研能力评审:根据招聘岗位职责和专业情况,对报考人员的科研能力进行测评。科研能力测评后根据科研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按所招聘相应岗位指标1:5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

3. 试讲:采用现场备课、讲课的形式,重点考察备课、讲课能力等。试讲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测试报考人员教学理念、教学准备、教师素养、教学方法等。

4. 成绩。应聘岗位的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60%和科研能力测评成绩的40%之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总成绩和试讲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试讲课目。总成绩、试讲成绩和科研能力测评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2022年1月所有考试批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委党校网上公布。

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考试相关具体要求、程序等另行明确。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招聘相应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因放弃考察或考察淘汰的,将在本岗位人员中根据实际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中还需再次审核报考资格,如被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确定为考察不合格。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在本岗位人员中根据实际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

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工作服务期须满5年。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海县委党校(宁海县桃源街道兴海北路598号);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74-65577107。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65577107。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招聘相关信息统一于宁波市人才网、宁波市委党校网站发布,届时报考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宁波市人才网:(https://www.nbrc.com.cn/),宁波市委党校网站:(https://www.nbdx.cn/)。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考人员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五)本公告由中共宁海县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1:宁海县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2:宁海县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科研、课题、获奖登记表.doc

专题推荐

进入关怀模式